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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纵论芦山地震重建:“地方负责制”好在哪儿?

2015年04月20日 19:04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芦山地震灾后重建是具有中国特色灾后恢复重建的创新性体系。”20日在四川雅安市举行的一场研讨会上,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的专家学者们,对芦山灾后重建的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了经验总结。

  直通“最后一公里” 让群众做重建主人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中央统筹指导,以地方为主体,群众广泛参与的重建新路子,是针对我国自然灾害频发这一国情的必然选择。

  “如何从体制机制构建上实现‘科学防灾、分级救灾、依法减灾’,是治理体制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吕世光认为,我国固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办难事、办急事的巨大制度优越性,但不可能每一次灾害都启动举国体制,发挥地方的重建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一套“以地方为主体”并且与举国体制互为补充的新的体制机制模式,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现实的需要。

  国务院参事牛文元表示,在重建过程中,地方政府最熟悉情况、最适应变化、最能应对问题,以地方为重建的责任和实施主体,克服了举国体制的许多不利因素,通过上下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使重建工作方向准、效率高、指挥灵活。

  地方是重建主体,而老百姓则成为重建的主人。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李明泉认为,由受灾群众自发选举成立的“自建委”在灾区“遍地开花”,建好房屋后又过渡为“自管委”,灾区群众广泛参与纠纷调解、环境整治、资金管理、产业发展、文明劝导、文化建设、安全巡查等,灾后重建的建设机制延伸为新农村建设的社会管理机制,极大提升了灾区社会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突出民生优先 “生活、生产、生态”一个不少

  “把住房重建摆在首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副部长、研究员刘守英在灾区走访后发现,2014年底,地震灾区9万多户新建农房已经全部完工,而把农村聚居点建设和农村改革相结合,整体推进建设新型村庄、前庭后院、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综合配套,提升了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水平。

  突出民生优先,把优先资金全都花在刀刃上。雅安压缩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腾出1.23亿元资金投入民生重建中,学者们认为这正是地方掌握重建自主权后,更加因地制宜的重建策略。

  同时,灾后重建更加关注群众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针对地区特点、区位特色、传统业态和未来发展水平的提升,开展产业重建、生态重建。

  “如何在灾后进一步提升区域的发展水平,找到地区发展的支柱性产业和主攻方向,芦山在两年的时间里给出了很好的回答,这对于其它地区的灾后重建工作具有重大参考意义。”牛文元说。

  芦山重建的宝贵经验具有重大的复制和推广意义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副主任潘云良认为,通过“地方负责制”这一创新,芦山灾后重建极大提高了地方政府应对灾难的管理能力,更加贴近基层实际,建设项目成果还具有可持续性,值得总结推广。

  刘守英认为,乡村重建与发展是灾后重建的关键,两年来,芦山地震灾区抓住了规划统筹、群众做主、住房首位、工业园区建设、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生态文明六大“要害”,使乡村重建与发展成为整个灾区重建的亮点,形成了一套比较可行的思路与模式。

  “一个受灾地区,经受了生命、财产、基础设施乃至心理创痛的严峻挑战,同时也经受了对于制度、组织、效率与社会治理结构的重大考验。”牛文元认为,芦山灾后重建的实践,由“知”落实到“行”,又由“行”提升了“知”,达到了知行合一,知行互补、知行共进的境界,这一点对于其他地区而言更具有典型的示范价值。(记者 杨迪)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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