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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黄海波丑闻影响 服装厂状告“南极人”获经济补偿

2015年05月07日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海5月7日电(陈静汤峥鸣)台州一家服装厂与上海南极人公司签订生产与经销授权合同,经许可使用南极人商标。去年,南极人品牌代言人黄海波因个人丑闻产生负面新闻。服装厂认为这些负面报道导致该厂产品滞销,遂起诉南极人公司索赔。

  上海市黄浦区法院7日披露,该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南极人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2.4万元。

  据悉,2013年4月,原告服装厂与上海南极人公司签订合同,南极人公司授权该厂在生产保暖裤时使用南极人商标,授权期限至2017年底。合同中双方还约定,服装厂以申请商标辅料(商标防伪标和吊牌合格证)的数量向南极人公司支付品牌服务费,南极人公司授权该厂在产品的吊牌、包装、手拎袋等中使用含有南极人代言人肖像的照片和图片。

  此后,在实际经营中,服装厂印制了大量南极人品牌代言人黄海波头像的外包装盒并投入使用。

  去年5月,黄海波的丑闻曝光并持续发酵,媒体的广泛报道使服装厂的相关产品发生滞销。服装厂认为,该丑闻使南极人商标的品牌价值降低,导致销售无门,南极人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服装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已经购买的3万余套商标辅料,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39万余元。

  庭审中,服装厂出示了数家经销企业寄给该厂的函件,称因黄海波的丑闻导致销售不畅,要求该厂更换包装盒或者退货。对此,南极人公司并不认可,辩称根据合同约定,已经购买的商标辅料不予退还,南极人的品牌价值体现在产品的质量,与代言人形象无关,不会影响产品的销售,而且现在印有黄海波头像的包装盒仍在使用中。

  法院审理后认为,服装厂以黄海波发生丑闻为由,要求退还购买的商标辅料法院难以支持。法院同时指出,南极人公司有义务保证品牌代言人对品牌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因此,虽然服装厂的索赔未获支持,但依据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酌情判决南极人公司给予服装厂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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