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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伤伤残津贴平均再涨10%

2015年05月13日 1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5月13日电 (程景伟)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3日发布的2015年度调整工伤伤残津贴通知获悉,从今年1月1日开始算起,广东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津贴额度在去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基础上上调10%左右。

  广东此次工伤伤残津贴调整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5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另一类是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本次调整按照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适当倾斜特定人群。

  广东省人社厅通知显示,除了每人每月128元的定额调整,广东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还可再享受5%的定比调整。而对今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除了享受以上普遍调整的待遇,每人每月还将加发100元,全年共1200元。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经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010元/月的,按照2010元/月的标准发放。

  根据该通知,广东2014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按规定享受伤残津贴的五级至六级工伤伤残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其伤残津贴在2014年伤残津贴计发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调整伤残津贴所需资金各地要确保在2015年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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