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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警方破获网络投资诈骗案 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2015年05月28日 19: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太原5月28日电 (记者 屈丽霞)非法利用现货行情交易软件,虚构行情走势,诈骗客户资金,涉案金额近千万元。28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对外通报,该网络投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

  据悉,2014年4月,公安部组织侦办代号为“3.20”专案的系列网络投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购买软件公司开发的网络交易平台软件,搭建非法交易平台并发展下线代理公司,虚构大宗商品、贵金属等交易,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客户投资,并通过后台操控诈骗投资人钱财。上述交易活动均未进入真实交易市场,涉案资金系通过北京、重庆等地第三方支付平台流通。初步侦查发现,涉及全国20余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太原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根据公安部下发的线索,发现山西某农产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有非法利用现货行情交易软件,虚构行情走势,诈骗客户资金的重大犯罪嫌疑,遂于2014年5月26日对郭某等人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2014年5月27日,民警将涉嫌诈骗罪的郭某、祁某、姜某、王某等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郭某于2013年11月5日成立该公司并担任总经理后,招聘犯罪嫌疑人姜某,负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下线代理商;招聘犯罪嫌疑人祁某,负责协助管理公司并管理下级代理商和客户;招聘犯罪嫌疑人王某,负责对本公司购买的现货交易软件进行技术维护、备份等工作。

  2013年10月左右,在没有获得国家相关资质、没有农产品现货进货渠道和实物交割准备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郭某以山西某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名义,租赁某计算机应用研究所制作的“山西某某行情分析系统”和“山西某交易市场交易客户端”软件以及服务器,以建设银行E商贸通第三方支付平台为资金交易平台,以返佣手续费为诱饵发展下级代理商及其客户,开始引诱客户在虚假的行情市场内注资来进行电子现货(八角、骏枣、荞麦等)交易。同时委托犯罪嫌疑人张某(天津某特种钢交易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警方上网追逃)雇佣操盘手,利用交易客户端软件的后台功能,向现货交易市场内注入大量虚拟资金,在不受现货市场真实行情走势的影响下,随意控制现货交易行情,对客户的真实资金反向操作导致多数客户被骗。

  在交易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制定“一手”(或“一批”)现货收取1元手续费的原则来赚取佣金,其手续费的80%左右返还给代理商、10%左右返还给介绍业务的“大区经理”、公司自留10%左右。根据资金交易数据,自2014年1月17日至2014年5月2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郭某等人共收取客户及代理商的手续费共计633.8047万元人民币(其中郭某实际获得60余万元人民币,全部用于公司日常开销,剩余手续费返回给“大区经理”和代理商),并利用以上手段诈骗多名客户共计347.50736万元人民币。本案共破案60余起,2015年以来,陆续核查线索并破案13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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