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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林立峰等3人绑架案改判 林母带儿遗照见证

2015年05月29日 14:32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

  无罪释放的陈夏影和母亲杨雪云紧紧拥抱在一起 摄/法制晚报特约记者 曾玺凡

刚走出榕城监狱的黄兴安慰泣不成声的母亲 摄/法制晚报特约记者 曾玺凡

  时隔19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宣判:陈夏影、黄兴、林立峰三人不构成绑架罪。福建高院维持之前判决有关非法拘禁罪的部分,即:被告人黄兴、林立峰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追缴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的非法所得,各人民币5000元、4000元、5000元,上缴国库。

  1996年4月,福建省福清市发生一起绑架杀人案,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青年被认定为嫌疑人。当时,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福建高院两次发回重审。2006年,福建高院第三次作出终审裁定,维持福州中院判决:黄兴、林立峰判处死缓,陈夏影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判决后,三被告人及其家属当即表示要申诉。申诉多年后,福建高院于今年5月11日再审该案,今天上午9时,福建高院宣布改后判决。

  上午现场

  再审改判 陈、黄、林不构成绑架罪

  今天上午,福建高院宣布,撤销之前判决有关绑架罪的判决部分,维持之前判决中有关非法拘禁罪的部分。

  该案发生在1996年,今年2月9日,福建高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福建高院依法作出决定,再审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一案。该案出现转机。

  今年5月11日,该案进行了再审,检辩双方关于刑事部分的辩论阶段,检方表示,认定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构成绑架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检方在请求改判时提到,本案证据中,绑架所用的柳州牌车辆、线毯、尼龙绳、编织袋等作案工具的来源及去向不清;本案两张勒索字条为何人所写事实不清;关于原审被告人是否有作案时间问题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今天判决书中提到的非法拘禁罪与绑架案没有关系。

  福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非法拘禁罪的案情经过为:1995年9月黄兴、陈夏影、林立峰伙同倪陈娟、潘志建,将王某的女儿林某予以非法拘禁,并获得“报酬”人民币17000元。

  其中,黄兴分得4000元,林立峰分得3000元,陈夏影分得4000元,余款用于购买寻呼机和共同挥霍。

  陈夏影 最想和父母说“我爱你们”

  上午10时30分左右,陈夏影和黄兴在福建省榕城监狱办完手续,走出大门,分别和自己的亲人拥抱。

  陈夏影家人为他准备了三根稻草,在陈夏影走出监狱门时,剪断稻草,寓意和监狱生活彻底“斩草除根”。

  陈夏影说,19年申冤路,父母走得很艰难,他在监狱里都知道。每次会见时,父亲一次次鼓励他,相信法律坚持申诉。

  在陈夏影眼里,所谓“减刑”前提是承认自己的罪行,这是他无法接受的。在监狱里,陈夏影曾经3次获得减刑机会,只有一次减刑成功。那是在2010年,龙岩监狱管教和领导多次和他说,减刑是在监狱表现良好带来的,并不影响申诉,这时陈夏影才同意将无期徒刑减刑为有期徒刑。

  按照福清当地习惯,从监狱释放的人必须第一时间回到祖宅,陈夏影和黄兴也不例外,两人从榕城监狱出来后乘车前往福清老家。

  在车上,不善言辞的陈夏影深情地亲吻了自己的母亲杨雪云。“在监狱里,我其他问题都能想得开,只有看到父母一天天变得苍老,自己特别无力。”陈夏影说,自己出来最想对父母说“我爱你们!”

  陈夏影说,19年前被关前他还踌躇满志,想做很多事情。被关时,他一度认为是警方抓错了,应该很快放他们回去。想不到,案子竟然硬是判下来了。申诉过程则是漫长的19年。

  在被关期间,陈夏影和林立峰约定,无罪释放后,一定一起去林立峰家附近的教堂做祷告。想不到,林立峰就先离开了人世。

  陈夏影决定遵守约定,从福清老家回来后,就去林立峰家附近的教堂。

  案发 三人分别被判死缓、无期

  来自福清公安的材料显示,1996年4月27日早上,福建福清市榕城镇的唐国良上夜班后回家,发现13岁的儿子唐明失踪,家中桌上放着勒索信:“拿7万元到立交桥赎人”。当晚,唐明的母亲吴章钦及其堂叔吴祖霖跟着警察,拿钱到立交桥等候,绑匪没有出现。

  第二天早上,在唐家的窗台外发现第二张勒索纸条,要求晚上12点到自来水厂门口交赎金,他们也去了,但绑匪还是没有出现。

  5月20日,在福清市榕城小学附近发现了一具少年的尸体。经鉴定,颅像重合,证明死者就是唐明。

  该案在发现死者后13天内迅速侦破。6月5日,福清市公安局张贴布告,宣布案件告破,作案人是黄兴(时年21岁)、林立峰(时年19岁)、陈夏影(时年17岁)。

  福清当地媒体对该案的报道披露了福清警方在深圳进行调查取证的细节。1996年7月22日,《福清时报》以《撩开迷雾见真凶》为题对“4·26”绑架杀人案进行了大幅报道。

  2008年3月2日,在警方宣布破案21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三被告人构成绑架罪、非法拘禁罪。11月6日,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

  曲折 案件审理历经10年 两度发回重审

  公安13天时间侦破的这起案件审理过程却经历了10年。

  一审判决后,三被告人均上诉。1999年9月2日,福建高院作出裁定,撤销福州中院的判决,发回重审。

  2000年4月11日,福州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书,加重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陈夏影为无期徒刑。三人再次上诉。

  2001年7月9日,福建高院作出第二次裁定,撤销福州中院的第二次判决,发回重审。2002年8月22日,福州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改判黄兴、林立峰死缓,陈夏影仍为无期徒刑。

  2006年11月25日,福建高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时距福清公安局宣布破案已有十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最后的裁定书,三次提到三被告人所犯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

  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在狱中因患直肠癌病逝。

  三被告人均称遭到刑讯逼供

  《法制晚报》记者查阅该案卷宗材料发现,判决书关于林立峰、陈夏影、黄兴犯罪事实的认定,只有相关的供述和间接证据。

  黄兴在控诉材料中说,他被迫跪在钢管上,姿势稍微有一点变动就会遭到拳打脚踢。警察还将其手铐中穿上绳子,系在门楣上,让其离地一尺多,然后对其进行殴打,其间黄兴三次被打至大小便失禁,还被逼画警方提供的“作案线路图”。

  陈夏影则称,警察对其拳打脚踢,还将其双手反铐肩背后,把矿泉水一瓶一瓶塞进去,他大声惨叫,但无人理睬。

  在林立峰的申诉书中,他称自己曾被警察推到窗户旁,上半身悬在窗外,一名警察将子弹上膛,威胁他说:“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看你说不说,不好好说的话,我现在就将你推出窗外,当做你逃跑拒捕当场击毙。”

  至于供述出黄兴与陈夏影两人,林立峰在申诉书中解释称,因为自己知道黄兴与陈夏影在案发期间身在深圳,有多人可以证明三人没有接触,希望“等以后见到别的领导,再向他们反映具体的真相,相信有关领导会把事情查得一清二楚。”

  5月29日上午9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宣判: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绑架、非法拘禁再审一案,依法撤销原判中关于绑架罪的部分,原审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不构成绑架罪,不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时隔19年,陈夏影、黄兴两人即将重获自由,林立峰此前已在狱中病逝。

  宣判前,《法制晚报》记者分别采访了三人的家人,记录开庭前他们的24小时。

  09:00

  准备马拉松  “19年的申诉就像马拉松”

  昨日上午9时,陈夏影父亲陈焕辉和爱人杨雪云一起来到海都大厦,领取将于5月30日举行的福州市首届马拉松赛的白色T恤衫和参赛号牌。

  65岁的陈焕辉从工作人员手中领到了“2008”号牌,马拉松赛有6公里和10公里两种选项,他毫不犹豫地选了10公里。这一选择也让在场的工作人员感到惊讶,还有人小声议论:“哟,年纪这么大,真能行么?”

  “其实我的身体还好,之前当过6年兵,这些年为夏影的案子申诉,每天坚持跑6公里,10公里全程跑完压力并不大。”陈焕辉笑着说。

  马拉松赛和陈夏影案宣判的时间很接近。5月11日,福建高院再审陈夏影案,之后的几天时间里,陈焕辉都在等着最终判决的消息。在获知福州5月30日将举行马拉松赛时,他觉得这场马拉松赛很有意义,在报名截止的最后一天5月22日报名参赛。

  “我儿子夏影的案件其实也像马拉松一样,到现在已经长达19年了。”陈焕辉说,这么多年来一直在申诉,就是因为自己相信,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不放弃、能吃苦,最后就会有希望。

  19年“马拉松式”的申诉,源于陈焕辉认定儿子陈夏影无罪的事实。“如果是儿子做的事,我第一时间把他交到公安局,如果不是,我就得为儿子申诉到底。”

  11:00

  监狱会面  “儿子还是能找到老婆的!”

  领到马拉松参赛号牌后,陈焕辉和杨雪云便马不停蹄地来到榕城监狱。几天前,他们接到榕城监狱管教通知,可以在28日上午会见陈夏影。

  陈夏影是在5月11日案件再审时从龙岩监狱换押至福州的榕城监狱,因为是第一次去榕城监狱,陈焕辉和杨雪云绕了半天路。

  以往会见时,陈夏影脸上总是流露着无助,这次明显开心了很多,会见的半个小时里,笑容总是挂在脸上。在19年的关押后,黄兴已经有些秃顶,而陈夏影头发还是很浓密。陈焕辉还打趣说,“年纪虽然不小了,但看起来还很阳光嘛,还是能找到老婆的!”

  陈焕辉对儿子陈夏影说,这19年家人为案件不断的申诉真的很不容易,这个过程得到了无数社会人士的帮助,无论第二天判决如何,都得好好过好未来的生活,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以回馈社会。

  杨雪云更关心儿子的饮食起居,详细询问从龙岩转到福州监狱后生活上有没发生什么变化。

  “19年,第一次会见话题不再沉重,过程充满欢声笑语。”杨雪云说。

  18:00

  整理房间  母亲希望儿子明天“系上皮带”

  昨天晚上6时,陈焕辉和杨雪云回到福州市马尾区江滨锦城家里。这是陈夏影的姐姐结婚后给老两口买的房子,已经买了11年,但陈夏影还没进过这个家门。

  晚上家里很热闹,从福清老家来了七八位亲戚。因为知道陈夏影将会被宣判,大家提前来到陈焕辉家,等着第二天一同前往福州中院见证宣判。

  屋子的东南方向有一个约有20平方米的房间,这是家人为陈夏影准备的房子。在陈夏影的房间内,窗台上、桌子上摆着一摞摞申冤材料。

  陈夏影从小爱睡大床,杨雪云特意给他准备了1.8米宽的大床。床上摆着全新的“四件套”——白衬衫、牛仔裤、休闲鞋、皮带,“明天夏影如果无罪释放,这些就可以穿上了。”杨雪云说。

  母亲杨雪云在整理陈夏影要穿的衣物时,还是忍不住流下了眼泪。由于不知道儿子被释放时会是哪个季节,逛街时都会给他买一两件,衣柜里现在还整齐地摆放着各个季节未穿过的衣物。

  在看守所里,是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使用皮带的,为的是防止自杀或当做凶器来伤害其他人,一般都是用布条代替腰带,或者是干脆穿带松紧带的裤子。陈焕辉拿着包装还未开封的黑色皮带笑着说,“希望明天能顺利让夏影系上皮带。”

  林立峰母亲  带着儿子遗照见证宣判

  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在狱中因患直肠癌病逝,他是三人中唯一在申诉过程中离世的。昨晚10时,林立峰母亲庄华英正和在日本的女儿通过视频聊天。她和女儿说,在国外也要每天为哥哥(林立峰)祝福,相信他最终会有好的结果的。

  庄华英准备带上林立峰的大幅照片,她说,儿子在死前仍旧喊冤,说自己并没有参与过这事。“我带着他的照片,无论明天判决如何,他都能亲眼见证。”

  得知宣判时间后,黄兴的弟弟黄庆带着全家从北京赶到福州,上次未参加庭审的64岁的母亲王金梅也一起赶来。“上次案件再审,我担心患有心脏病的母亲会情绪激动,这次情况比较乐观,所以就让母亲也来了。”黄庆说。

  黄庆说,依照当地的风俗,如果有人蒙冤昭雪,第一件事就是回到祖宅,行跪拜礼祭拜祖上,向祖宗澄清自己的冤屈。昨天上午,黄庆一家人来到福清市郎官村,将十年无人居住的祖宅清扫完毕。(本版文/特派福州记者 王选辉  本版摄影/特约记者 曾玺凡)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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