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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3起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被处分

2015年06月15日 21:0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足浴以“餐费”的名义报销、借阅案件卷宗导致遗失、开着公车到昆明办私事……云南省红河州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违纪违规案例,3人分别受到严重警告、免去领导职务等处分。

  这三起案例分别是:

  泸西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王绍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5年1月,王绍洪参加泸西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会后与泸西县卫生局、永宁乡卫生院等单位部分领导一行7人到泸西某酒店足浴,永宁乡卫生院以“餐费”名义违规报销了该笔费用共计900元。泸西县纪委给予王绍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人员也受到相应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并责令7人承担了违规报销的费用。

  个旧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六纪工委原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李文清失职问题。2014年3月,李文清因工作需要,向个旧市公安局纪委借阅案件卷宗,因保管不善致使该案件卷宗遗失。个旧市委给予李文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并调离个旧市纪委监察局。

  个旧市纪委监察局驾驶员张瓒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中秋节期间,张瓒违反规定,擅自驾驶市纪委市监察局公务用车到昆明办私事。个旧市纪委给予张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 白靖利)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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