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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废弃电子产品

2015年06月17日 09:59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利用和处置,省政府下发《甘肃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今后将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建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项目,生产企业对其产品的废旧品进行回收。该办法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回收网点设置和储存体系建设等方面予以引导和扶持,提高公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处理和环境污染防治意识。鼓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设立临时回收点,为回收提供便利;鼓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个人使用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由经营者回收。(鑫报 记者 吴少华)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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