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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谈湖南临湘市长吸毒:触犯法律就应依法惩处

2015年06月24日 10: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6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高贵君今天谈及湖南临湘市长吸毒事件时表示,我们的原则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依法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最高人民法院2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有关情况。

  高贵君表示,近年来确实媒体不断报道吸毒事件,尤其是对演艺明星和公众人物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对于这些演艺明星、党政干部公众人物,他们应该是严于律己,遵法守纪,但是这些人没有严于律己,吸食毒品,甚至有的实施毒品犯罪,损害了自身形象,对于个人来说是咎由自取,对于国家来讲,我们的原则是,不管什么人,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应该依法惩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高贵君认为。

  高贵君表示,这些现象也揭示了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吸毒人员多元化,和过去不一样,现在范围很广。国内毒品销售市场这些年急速膨胀,滥用毒品也是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根据国家禁毒办统计,到去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已经达到295.5万名,数量非常大,而且还有大量未登记的隐性吸毒人员,实际吸毒人员超过千万。庞大的吸毒消费市场的存在是刺激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的重要因素。

  高贵君强调,在我国吸毒仅仅是违法,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容留他人吸食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包括零包的向他人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毒品,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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