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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玉环法院严惩毒品犯罪 三年判处犯罪人员353人

2015年06月25日 0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台州6月24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应雨轩)“被告人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6月24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内,法官对5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依法惩处了5名涉毒犯罪分子,其中最高刑期为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

  为推进全民禁毒宣传工作,引导群众自觉远离毒品,“6·26国际禁毒日”前夕,玉环县人民法院开展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主题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县关工委、坎门禁毒阳光会所帮教人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师生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加活动。

  当天,玉环县人民法院还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对2012年—2014年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和打击毒品犯罪具体措施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媒体记者提问进行了答复。

  据了解,2012年至2014年,玉环法院三年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分别为96件、108件、104件,占当年刑事案件审结总数的8.3%、10.31%、8.4%,累计判处罪犯353名,其中贩卖毒品案件176件216人,在全部涉毒案件中所占比例57%,容留他人吸毒124件129人,所占比例40%。

  “有相当一部分被告人集吸毒、贩毒于一身,通过贩卖毒品来筹集毒资,以维持自身吸毒所需的经济来源。在已决的216名贩毒人员中,有78名均为从上线接手毒品后,自己吸食一部分,转手倒卖给其他吸毒人员一部分,从中谋利,作为自己吸食毒品的资金来源。”该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马明毅介绍说,“应当深刻认识到开展禁毒斗争的艰巨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对毒品犯罪案件审理、宣判、宣传等各环节工作,确保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与效果三者统一。”

  此外,了解到涉毒犯罪主体多为“无业人员、青壮年”。涉案的353名罪犯中,267名为无业人员,占75.64%;学历层次普遍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的有313人,占88.67%;从涉毒犯罪人员的年龄统计来看,年龄最小的为15岁,最大的为50岁。其中15—40岁的青壮年共317人,占了89.8%;41-50岁的36人,占10.2%。

  下阶段,玉环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借助网络、手机等新兴传播媒介,大力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巩固并扩大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增强群众自觉抵御毒品的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禁毒战争,形成全社会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做斗争的强大声势,有效的预防毒品犯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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