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西高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案移送检察院公诉

2015年07月07日 09:29 来源:黄河新闻网  参与互动()

  “查违法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大会战开展以来,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七大队克服时效因素、取证难度大、审批环节繁复等诸多困难,高质高效、成功办理全支队首例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仅五天时间就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魏某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25日17时许,一支队七大队民警李堃、程鹏、秦飞在祁榆高速公路乔家大院收费站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晋KYTXXX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满身酒气、浓烈刺鼻,于是立即对其进行酒精测试仪呼气检测,结果数值高达184 mg/100ml,超出醉酒驾驶标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2倍以上。根据以往工作经验,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确保程序合法、时效合法、措施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民警立即将其带至祁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液样品,随后经聘请山西晋安司法鉴定所对魏XX血液酒精含量进行检验鉴定,最终显示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为157.53mg/100ml ,确定为醉酒驾驶。

  随后,办案民警立即将案卷整理后报经祁县公安局审批。6月26日祁县公安局将此案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并对驾驶人魏某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接下来的几天,办案民警加班加点,补充资料,完善证据,不停奔波穿梭在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相关部门之间,积极推动案件快速办理。经过五天日以继夜的辛勤工作,通过启动“轻刑快报”程序,7月2日,犯罪嫌疑人魏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移送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常健通讯员王文静)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