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阳市上半年发生重伤以上交通事故77起

2015年07月07日 10:35 来源:多彩贵州网  参与互动()

  贵阳市上半年发生重伤以上交通事故77起

  司机走神最易肇事

  7月6日,记者从贵阳市交管局获悉,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市交管局共受理重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7起,死亡52人,伤79人,直接财产损失1249800元。伤亡事故主要违法行为排名中,驾车时有影响安全行为肇事最多。

  据悉,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贵阳市重伤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次数下降3.75% ,死亡人数下降10.34%,受伤人数下降10.2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05.04%,四项指数三降一升。其中,车辆间事故共肇事29起,累计造成22人死亡,28人受伤;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事故共肇事31起,累计造成18人死亡,22人受伤;单车事故共肇事17起,累计造成12人死亡,29人受伤。

  根据交通事故典型特征统计,今年上半年贵阳市伤亡事故主要违法行为排名前5位的是:驾车时有影响安全行为肇事36起,死亡24人,伤37人;非违法过错及操作不当肇事10起,死亡6人,伤11人;不按规定让行肇事10起,死亡5人,伤11人;无证驾驶肇事4起,累计死亡3人,伤4人;行人违法上道路行走肇事2起、死亡2人。针对伤亡事故主要违法行为排名第一的“驾车时有影响安全行为肇事”,交警部门统计分析,主要是肇事司机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或临危处置不当造成。比如最常见的驾车时打手机、与别人说话等,还有不按规定操作等都属于驾车时有影响安全行为范畴。(贵州都市报 曹源麟)

【编辑:魏巍】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