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惠州中院公开审理潘某辉等29名被告人涉毒案

2015年07月07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广东惠州中院公开审理潘某辉等29名被告人涉毒案
广东惠州中院公开审理潘某辉等29名被告人涉毒案庭审现场 严初 摄

  中新网惠州7月7日电 (严初 潘子璐 魏文英)7日上午,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潘某辉等29名被告人涉毒犯罪一案。

  据起诉书显示,2013年10月开始,被告人黄某强多次向他人购买制毒物品盐酸羟亚胺,后黄某强将购得的部分盐酸羟亚胺贩卖给被告人余某添。潘某辉等人商议合伙出资从余某添手中购买盐酸羟亚胺用于制造氯胺酮,并贩卖牟利。他们商定将制毒原料后运送到位于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岚派村一果园,以加热、过滤、结晶等方式进行加工,制成毒品氯胺酮。毒品制成后,由专人联系氯胺酮买家进行贩卖。

  2013年10月至2014年5月期间,被告人潘某辉等人先后5次从被告人余某添手中购得盐酸羟亚胺等制毒原料,并运送至该果园制造氯胺酮,约1310千克。

  2014年5月11日凌晨,民警在上述制毒工场及被告人住处缴获制毒工具、原料及氯胺酮一批,缴获氯胺酮共净重约1228千克。2014年7月4日,民警在广东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黄某强藏盐酸羟亚胺处)缴获粉末状物共70袋,净重1710.46千克,经鉴定,均检出羟亚胺成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潘某辉等29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贩卖、制造毒品氯胺酮,数量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以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公诉。

  目前庭审进行中。(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