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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上杭法院判决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2015年07月09日 1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上杭7月9日电 (陈立烽 袁英)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9日披露,该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拘役五个月。这是该院严厉打击“老赖”,首次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作出定罪处罚。

  据查,2011年11月29日开始,法院先后受理了卢某、赖某、戴某等人与被告人叶某、沈某夫妇等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并判决被告人叶某夫妇返还债权人共计150余万元。

  上述判决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告人叶某唯一房产被依法拍卖得款41万余元,扣除被告人叶某保障居住16万元外,其余25万元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剩余欠款执行措施为被告人叶某每月向法院执行帐户汇入1000元,至今未履行完毕。

  但2012年2月8日被告人叶某为了逃避债务将自己名下经营的彩票店过户给女儿,但仍由其本人经营,且将2014年7月以来将该彩票店经营的部分收入3.5万元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基金,以逃避法院执行。

  被告人叶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据此,遂作出前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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