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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监督“罚种树”促盗伐者放下“屠刀”

2015年07月11日 15: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7月11日电 题:贵州检察机关监督“罚种树” 促盗伐者放下“屠刀”

  作者周娴

  在贵阳市图云关的一座荒山上,2015年初春才种下的一大片樱花、桂花等苗木已发出了新芽。据介绍,这是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在2015年5月19日对贵阳大地驰骋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用林用地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发出《检察督促令》,责令该房开公司“补植复绿”,采取异地恢复种植林木51亩。

  “补植复绿”又称为复植补种、植被恢复,是当事单位非法占用农用土地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通过组织当事人签订协议,对受损林地采取播种、植树的方式,能使受损森林生态得到及时、有效的恢复。

  “在以生态著称的贵州,若因破坏生态环境犯了罪,不仅要接受罚款、判刑,甚至还要进行生态修复。就是要‘罚种树’。”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说。

  记者从贵州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至5月,贵州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5件273人,提起公诉364件525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6件62人。全省检察机关共纠正违法行为31件次,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发出督促履职建议2128份,其中采纳1341份,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补植复绿”检察建议381份。

  2013年4月,在南明区云关乡云关村见龙洞路冒沙井,几辆挖掘机在林地内开挖,小树和灌木被挖倒后装车拖走,而较大的树木天黑后也被人悄悄运走。这一开挖林地行为一直持续到第二年的8月。

  贵州省林业厅、贵阳市生态文明委、贵阳市森林公安局以及贵阳市检察院、南明区检察院等单位联合展开调查。调查人员发现,2011年10月,贵阳大地驰骋房开公司通过竞拍取得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113号地块,面积为69367平方米,用于修建住宅及商业建筑。此后,在没有取得相邻补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超越规划红线施工。2013年8月15日,贵阳市林业绿化局对其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在接到停止违法行为通知后,该房开公司仍然继续开挖山体、占用林地。

  国家林业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于2014年8月30日对该房开公司非法占用规划红线外林地总面积鉴定为12.52亩,林地林木权属国有,林种为特殊用途林,由于该房开公司已将该地块浇上水泥,所以无法恢复原有的植被面貌。

  2014年9月6日,贵阳大地驰骋房开公司总经理杨某、现场施工分管副经理林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清镇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4年9月17日,该房开公司法定代表人申某也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清镇市检察院于2014年9月30日对三人批准逮捕。

  2015年1月19日,南明区检察院正式发出检察建议,贵阳大地驰骋房开公司在贵州省林科院采取异地恢复种植林木51亩。

  “以前破坏生态的案件仅仅是给予刑事处罚,现在除了刑事处罚外还可以要求进行生态恢复。”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生态保护检察局局长杨晓燕说,检察机关可以检查当事人是否按照要求对林地进行修复,并按照修复的成果对其依法酌情从宽处理。这样,受损的生态有了修复的资金和人力,比仅仅只让犯罪行为人入狱服刑更有效果。

  “光种上还不行,一定要保证存活,要以生态修复为目的。”南明区检察院检察长黄林介绍,为避免“补植复绿”走过场,办案检察官还多次与林业部门相关人员在“补植复绿”现场进行监督,对植树技术规范提出要求并作示范,保证植树成活率和工作效果。

  据介绍,为积极投身贵州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自今年初开始,贵州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集中力量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活动,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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