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体罚学生致重伤 湖北宣恩一教师一审被判刑3年

2015年07月24日 08: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

  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宣恩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梁某某被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1月5日12时许,宣恩县某中学教师梁某某在上课时,因怀疑学生董某某偷拿了其他学生的饭卡,便让其蹲在讲台旁写检讨。由于董某某未写偷饭卡的内容,梁某某遂用右脚踢向董某某,踢到其左腹部,致其脾脏破裂。经鉴定,董某某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2级,残疾等级为6级残疾。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在案发后,被告人梁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监护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开庭时,公诉人建议法院对梁某某从轻判处,法院采纳了这一意见,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谭元斌)

【编辑:查云帆】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