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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2名蔬菜批发商不满“霸王条款”集体起诉 被告方未出庭

2015年07月30日 22: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成都彭州濛阳62名蔬菜批发商不满“霸王条款”集体起诉 被告方未出庭

  中新网成都7月30日电(王爵)15年的摊位租赁合同3年就变卦,蔬菜批发商在成都彭州遭遇“霸王条款”。7月30日,蔬菜批发商卢先生等5人与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成都彭州法院蒙阳法庭开庭审理,因被告方无正当理由要求延期开庭被蒙阳法庭当即宣布不予支持。被告方及其代理律师均未出庭。

  据悉,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是雨润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的管理方,该农产品交易中心位于彭州市濛阳镇,由知名民营企业雨润集团投资管理。该农产品交易中心于2012年7月正式营业,当初500余户蔬菜批发商从龙泉、驷马桥等地搬到该农产品交易中心经营,跟雨润四川国际农产品交易中心签订了为期15年的摊位租赁协议,每个摊位一年的租金为4000元,3年缴纳一次,3年后可以一年缴纳一次。其蔬菜交易区共有6个区、1140个摊位,目前进场经营的商户约500户。引发这一诉讼的原因,在于今年3月初,该农产品交易中心要求蔬菜批发商们签订一份为期20年的新合同,并要求一次性缴纳20年的摊位租金,引起菜贩们的集体不满,导致双方对薄公堂。

  谁知刚刚3年过去,该交易中心就单方面终止合同,要求蔬菜批发商们重新签订20年的摊位租赁合同,并且要求一次性缴纳20年的租金。该新合同还规定,蔬菜批发商和他们的父母、亲戚、子女等,不得在成都、资阳等地的其他蔬菜市场,经营蔬菜批发业务。蔬菜批发商老黄向记者说,我们都觉得不公平,不想签这20年的新合同,但我们按照旧合同去缴纳摊位租金,该交易中心又不收,说只能签20年新合同,不签就要被赶出市场。无奈之下,市场内大部分蔬菜批发商,只能签订20年的“霸王合同”,并缴纳了20年的租金,有5个蔬菜批发商没有签订“霸王格式合同”的已经被该农产品交易中心封锁了摊位,不准蔬菜批发商们在市场内做蔬菜生意。

  蔬菜批发商代表说,我们在咨询了律师后,正式决定起诉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继续履行旧合同,废除新合同。今天开庭审理的纠纷案件是我们5个没有签订新合同的蔬菜批发商,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我们的合同,废除新合同。

  据了解,另外57个已经签新合同的蔬菜批发商也同时起诉了成都濛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维护自己的权益,追讨已经缴纳的摊位租金,法院也已经受理。开庭当天,法庭在做缺席审理后,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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