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柳州民众举报车窗抛物查实奖励100元

2015年08月05日 15: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柳州8月5日电 (朱柳融 陈婉仪 周卫军)记者8月5日从广西柳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获悉,民众举报并查实的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可获至少100元奖励。

  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二中队队长杨世雄介绍,“车窗抛物、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不文明行为举报奖励”从7月21日开始执行,由当地城管和交警部门联办。目的在于调动民众共同管理、维护城市面貌,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据了解,对于举报“车窗抛物”将给予100元每例奖励,“车轮带泥”、“车辆滴撒漏”按100至300元每例予以奖励。

  5日早上,举报人张女士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大队领取了100元现金奖励。“7月30日中午12时许,我驾驶车辆时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前车副驾驶两次向外扔纸团的过程。”张女士说,“得到奖金是意外惊喜,能够借此平台维护市容市貌才是我的目的。”

  举报人获得奖励,被举报人将面临着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的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车窗抛物一经核实,涉事车主将被处以200元罚款。

  截至目前,民众举报的23起不文明行为经城管部门核实,确认为有效信息并正式立案。已接到接受处理通知的当事人中,仅有3人主动接受处罚,63岁的罗某就是其中之一。

  罗某表示,在接到通知后其并不相信自己向外扔了垃圾,但到城管部门看了视频后,才回想起自己的不当行为,甘愿受罚。

  对此杨世雄表示,部分涉事车主接到通知处理的电话或短信时认为是诈骗消息,有的以没时间为借口不予理会。

  目前,涉事车辆车牌号已在当地媒体曝光。杨世雄介绍,对拒不配合接受调查处理的车主,案件将交给交警部门接管,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将车辆违法信息录入系统,或将影响车辆年审、过户等行为。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