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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法律能否管束出家人:法律对出家人有约束力

2015年08月06日 09:37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

  最近,一则有关国内某著名寺院方丈的网络举报引发了轩然大波。尽管目前该举报中透露的私生子、被开除、转移寺院资产等情况是否属实尚无定论,但由此引发的一些问题却值得探讨:寺院是公司还是事业单位?该由谁来管理?方丈到底是总经理还是公务员?出家人违法、犯戒怎么办?寺院资产被转移属于国有资产流失吗?当身处方外的出家人与现代社会的法律体系发生对撞,法律能否给予相应的管束?本报《方圆》杂志记者近日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专家。

  寺院该由谁来管?

  “遁入空门并不是与尘世恩怨一笔勾销,身份变了,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变。”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宋磊告诉记者,在古代中国,僧人有过一段不纳税、不服徭役的“美好时光”,但到了现代,僧人再也没有这些特权了,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家人与一般人并无区别。

  在宋磊看来,寺院不是事业单位,也不是公司,它真正的身份应当是“宗教团体”,属于社会团体的一种,因此适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宗教团体和公司的不同之处在于,宗教团体是非营利的,即不得以社会团体自身的名义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而是为其成员或社会提供服务。既然是社会团体,当然也就不属于国家机关了。

  那么,宗教团体应当由谁来管理呢?根据《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条之规定,寺院在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行政领导下,由僧人自己管理;在教内,寺院应受佛教协会的领导。不过,这一《办法》是全国佛教协会制定通过的,并不是法律。

  宋磊也表示,与宗教相关的公共利益问题,根据相关条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处理。但是国家也承认寺庙的自主管理权,比如行政法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必须进行登记。但宗教活动场所由该场所的管理组织自主管理。

  此外,《办法》第四条规定,如寺院确需设立寺务委员会,主任须由住持担任。凡重大问题,由住持召集寺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住持对外代表本寺,对内总理寺务。

  出家人违法、犯戒怎么办?

  “寺院里的贪腐案,可以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或职务侵占罪等罪名来约束。”宋磊认为,寺院既不属于国家机关,也不属于公司或企业,应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单位”,所以这些罪名对寺院人员也是有约束力的。

  例如2010年底,天籁寺原住持、娄底市佛教协会原会长圆通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抽逃出资罪、重婚罪,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值得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罪、抽逃出资罪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贪腐”,比如抽逃出资罪多见于民营企业。“涉及到杀人、抢劫、盗窃等刑事犯罪,自然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表示。

  说完犯法,犯戒怎么办?“由于寺院是宗教团体,当然不能按劳动合同‘开除’僧人。”岳屾山表示。记者了解到,住持、方丈属于专门从事教务活动的教职人员,按照《汉传佛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要想成为一名教职人员,要由当地宗教协会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备案;完成备案后,发给戒牒。所以要把犯戒僧人“逐出师门”,当然是收回戒牒,这种处罚由当地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会集体讨论作出。

  另外一种处罚方式是迁单。“单”,指僧堂内各人的座位,换座位就类似于“开除”。台湾高僧“星云大师”在《僧事百讲》的系列讲座中解释,迁单并不取消教职人员资格,如果有寺院愿意收留的话,仍可以从事宗教活动。当然,如果所犯事情并不严重,挑水洗菜、修桥补路都是常见的处罚方式。如果僧人涉嫌“玩弄女性”,则是违反了佛教五大戒律之一的“不邪淫”,后果可能就是迁单或收回戒牒了。“玩弄女性在刑法上并无入罪规定,因此不必追究其刑事责任。”宋磊说。

  寺院财产如何认定归属?

  “寺院是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所以它也可以拥有、处分财产。”宋磊表示。

  记者了解到,我国寺院的财产一般分为三种,一是寺院房地产;二是接受其他个人和组织赠予,比如香火钱;三是经营收益,比如商业、旅游业。“香火钱自然归寺院所有,不需要上交国家,也不是方丈和住持的‘私人财产’,具体如何使用香火钱,应由寺院内部自行规定。就门票而言,现在不少寺院都属于景区,当地旅游局如果参与的话,门票钱可得和寺院好好分一分了。”宋磊说。

  据记者了解,也有个别寺院成立了公司。以少林寺为例,目前注册了“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官网显示,该公司为少林寺旗下最重要的资产之一,其法定代表人为释永福,但股东却有中国嵩山少林寺、释永乾、释永信三者。有专家提出,如果后两者是以个人的身份作为河南少林无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是否意味着他们在处理少林寺无形资产的时候,用个人身份占有了部分股权,也就是涉嫌侵占了少林寺资产?记者就此问题联系了少林寺无形资产管理中心,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回应。徐小康 刘亚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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