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男子云南瑞丽设骗局进行中缅货币兑换交易
中新网芒市8月12日电 (崔汶 董友平)52岁的福建省莆田人陈某某,为赚“快钱”在云南省瑞丽市进行“国际货币兑换”,骗取缅币115942000盾(折合人民币72万元)后逃窜。云南省瑞丽市检察院12日发布消息称,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云南省瑞丽市与缅甸接壤,也是中缅两国最大的陆路口岸,边境贸易繁荣,当地有正规的中缅货币兑换中心,也有很多私人兑换点。
52岁的福建省莆田人陈某某,在瑞丽市原本以做生意维持生计。陈某某为了赚“快钱”,便打起货币兑换的主意,准备以缅币兑换人民币的货币兑换方式骗取钱财。
为使诈骗后能成功逃离,陈某某便在瑞丽市畹町镇租住了一间铺面,然后在租住的隔墙上安装了一扇门,门上安装了一把锁,并把窗子改装成没有防盗笼的玻璃窗。
一切准备就绪后,陈某某便向被害人匡某某、杨某某许诺兑换缅甸货币。取得两被害人信任后,2014年10月15日13时许,陈某某以需兑换72万元人民币(折合缅币为115942000盾)为由,将匡某某、杨某某骗至其租住的铺面,随后将匡某某、杨某某携带前来兑换的缅甸货币115942000盾拿到手,迅速进入铺面内侧房间,将门反锁之后,跳窗逃离现场。
公安机关受案后,于2014年10月20日对被告人陈某某进行网上追逃。
回到老家后,陈某某获知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他的消息后,主动投案自首,交待了其犯罪的全部事实,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