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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金迟到15年 当事人拒收要求追责

2015年08月13日 11:21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

  淮南矿工鲍继林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4年后无罪释放,此后15年,他一直没有拿到应得的国家赔偿。经报道后,淮南市八公山区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派人登门,送上3.76万余元赔偿金,并承诺可以支付15年的利息。但是,鲍继林没有收下赔偿金,他希望相关部门能一次性支付赔偿金和利息,同时追究当年错案相关人员的责任。

  事件回放 国家赔偿一拖就是15年

  1994年8月14日,27岁的淮南矿工鲍继林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被羁押在看守所,4年后无罪释放。随后鲍继林开始申请国家赔偿,并获得了一份由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裁决的赔偿决定书。记者从鲍继林提供的这份裁决书上看到,裁决书的时间是1999年11月11日下发的,裁定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共同赔偿鲍继林被关押1474天的赔偿金3.76万余元,两赔偿义务单位各承担一半,并于收到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然而时间过去了15年,鲍继林一直索赔无果,“每次去索赔都被告知区财政没有钱,法院和检察院也支付不起。”鲍继林说,不久,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中止了赔偿决定。

  最新进展 相关单位登门送赔偿金

  昨天上午,鲍继林告诉记者,经报道后,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和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多次找到他,希望将赔偿金送给他。

  “他们不但愿意把赔偿金送给我,还愿意将这些赔偿金15年的利息也给我。如果加上利息应该是6万多元,我同意他们赔偿,但是他们现在只愿意先把3.76万元的赔偿给我,等事情结束后再给利息,那我就不同意了,本来的赔偿金等了15年,我还敢相信他们说的利息承诺吗?”

  昨天下午,记者多次致电八公山区人民检察院求证此事,均没有得到回应。记者致电八公山区人民法院求证此事时,得到了肯定回复,他们表示确实在找鲍继林谈赔偿事宜,也有支付利息的准备,但是需要先把赔偿事宜妥善结束后再说。

  当事人说 赔偿一次支付还要追责

  “无缘无故地关押了我4年,现在工作也没有了,精神上受到了巨大打击,15年后才愿意把钱赔给我,不觉得太迟了吗?”鲍继林很委屈地说,父亲因为他的事情生气病逝,母亲这几天也因为这个事情住院了,他实在是对不起家人。

  鲍继林表示,法院和检察院的赔偿他接受,但是希望一次性支付,在赔偿之外,他还想问问:这笔国家赔偿为何会迟到15年?谁该为当年的冤案负责?

  “当年是谁把我冤枉的,把这件案子办成了冤假错案,难道当初的办案人不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吗?”鲍继林说,接下来他会继续为这两个事情去相关部门反映,一定要讨个说法。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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