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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琼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于正一反常态“冷处理”(5) 查看下一页

2014年04月30日 00: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宫锁连城》剧照 来源:北京晨报

  建议:若起诉改编权侵权,胜算更大

  另外,曾帮作家维权联盟打侵权官司的王国华律师认为,琼瑶如果以改编权被侵权来起诉于正的话,胜算会大一些。王律师认为“从法律上讲,对作品的保护是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也是人们在相关载体上看到的信息。”所以,作品的思想或原理从著作权法的角度来看并不被保护。

  “但如果琼瑶指控于正侵犯改编权,那就另当别论。”王律师说:“改编权是著作权法重要的一项权利,改编属于新的创作形式,也就是在原有作品基础上,对原作品的表达形式做相应加工。”

  在王律师看来,如果琼瑶主张改编权被侵犯,就不能以演员的台词是否雷同来判断,而要从《宫锁连城》和《梅花烙》的故事情节等多个方面进行比对,“首先要比对《宫锁连城》的主线、情节是否和琼瑶的《梅花烙》是否相同或实质性相似,如果构成的话,就侵犯了琼瑶《梅花烙》的改编权”。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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