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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好校车“安全带” 让孩子安全回家(3)

2012年01月19日 10:58 来源:哈尔滨日报 参与互动(0)

  委员建议

  建议一:校车应与“120”一样路权优先

  明确校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应尽快解决校车“身份”问题,明确归属,将其纳入公交体系。要明确校车的优先通行权,将其列为与消防车、“120”急救车一样拥有优先路权的车辆,允许校车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在未设置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交站台停靠。同时,“重拳”打击、查处校车特别是乡镇、村屯等地区校车的严重违规行为。

   建议二:设立门槛实行校车准入制度

  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叫停不符合校车标准的校车进入市场。在更新和新增校车时,严格执行国家校车强制标准。建议政府出资,结合企业筹资、融资购车或租车,并搭建覆盖全市的校车线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整合现有送子车公司,实行股份制或实施兼并,成立专业校车公司,纳入公交管理。

  建议三:完善扶持政策推广校车普及

  去年9月,教育部启动了全国中小学校车试点工作,浙江、山东、辽宁、黑龙江和陕西5个省的6个地区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对经费投入、运营机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开始进行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建议我市完善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政府应充分利用税收杠杆、财政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专用校车的推广和普及。通过政策减免校车养路费、运管费、检测费、使用税等费用,降低校车运营成本。同时在实现学生支出不高于目前水平的前提下,保证经营者有合理利润收入。相关部门要研究以接送学生车的实际运营周期收取合理保险费用,并尝试其在非接送学生期间进行定线公交客运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建议四:社会联动全方位确保安全出行

  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教育、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定期召开校车管理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推广经验,整改问题和不足。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摸清相关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各幼儿园的随车老师上下车要核对乘车幼儿,确保将每个幼儿安全接到学校,再安全送回家。各学校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的举报监督,严禁超员校车和不合格校车上路。

  此外,中小学校要对学生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校车和无牌无证、超载等非法营运车辆,并告诫家长不租用未经备案、登记,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下学。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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