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北京:旧车当成新车卖构成欺诈加倍赔偿

2012年03月15日 14:34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参与互动(0)

  北京市民王女士起诉销售商北京冀东通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通公司)出售翻新车,要求退车款并索赔26万余元。冀东通公司对此否认,并质疑鉴定机构的资质。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冀东通公司“以旧充新”构成欺诈,判决双方退车,由冀东通公司退还车款,并赔偿23.6万元及承担3000元鉴定费。

 

  王女士在起诉书中称,去年6月27日,她在冀东通公司购买Jeep指南者越野车一辆,车款23.3万元。提车后,王女士的朋友发现该车部分漆面像重新喷过漆,前盖内的螺母有拧动痕迹和锈蚀现象。得知后,王女士在24小时之内就找到店方理论,但最终无法协商一致。

 

  随后,王女士委托北京晶实诚信二手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结论为“与新车车况不符”。王女士认为,冀东通出售修理过的车辆,未对修理情况向消费者告知,构成欺诈。由于现在该款车辆已经停止生产,她要求退还车辆,对方在退还其车价款的同时还需赔偿车款一倍的损失。

 

  朝阳法院认为,由于被告存在销售欺诈行为,原告提出解除买卖关系、办理退车手续,并由被告双倍返还车款,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目前,原、被告双方并未表示上诉。(郑梦超)

【编辑:魏巍】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