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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庞大缺专业服务 佛山数十亿车险蛋糕待分

2012年10月30日 09:2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有望启动专业化经营,个性化保险或将呈现。

  你的汽车买了哪些险种?绝大多数的车主回答为“全保”。保险专业人士对车险与大多数车主则有着截然不同的理解,“车险其实没有全保,全保只是对不同险种组合的错误理解”。

  “全保”在不同群体中的不同定义,恰是当前车险经营渠道不专业所导致的。近期,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支持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有关事项的通知》,积极鼓励汽车厂家、经销商出资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支持汽车保险专业化经营。此举,引发了车企、车商和车主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业内对于车险投保能否告别笼统的“全保”的猜想。

  现状:

  市场庞大却缺乏专业服务

  自2010年起,随着佛山汽车保有量每年以约15万辆的数量增加,来自佛山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佛山汽车车险保费接近35亿元,去年汽车车险保费收入规模约为40亿元。

  然而,佛山如此庞大的车险消费市场却缺乏专业的服务。当前,汽车销售点是车险最主要的销售渠道,但其车险销售仍属于兼业经营模式。由于保险公司配备人力不足,加上4S店销售人员对保险业务不够专业,导致车主投保不当的现象屡有发生。

  同时,车商出于凸显包牌包保险销售的新车价低的目的,为消费者购买的“全保”车险费用一般选择较低档次,因此普遍存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不足的情况。有车商指出,当前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上限设定为20万元,已成业界普遍做法。如果消费者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要投保50万元,只能由消费者主动提出,并另外支付差额保费。另外,一些个性化险种如“延长保修”也因保险公司对不同品牌汽车的延长保修风险评估不足,得不到很好的推广。

  破局:

  鼓励车企汽车保险专业化经营

  记者从保监会相关网站了解到,当前全国汽车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近3万家,数目众多,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与保险公司合作关系松散、违规问题和服务问题突出。粗放的兼业代理经营模式不适应保险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求,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支持汽车保险专业化经营成为当务之急。

  据悉,实现汽车企业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鼓励和支持汽车企业成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可以采取全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二是汽车企业与已经设立的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合作开展业务。同时,保监会将在汽车企业设立保险代理、保险经纪公司分支机构方面,给予较大力度的政策支持。一是加大服务网点准入政策支持力度。包括公司名称可以包含“汽车”字样;允许汽车企业直接依托现有经营场所设立分支机构,不必另设独立营业场所;简化分支机构申请程序,分支机构负责人可以兼任等。二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高工作效率。

  影响:

  或衍生更多个性化险种

  业内人士分析,如果由车企或者车商扮演专业车险中介的角色,依托其更好地掌握客户需求、与保险公司有更密切交往的优势,这种专业化经营车险模式有利于车企和保险公司依据地域、车型、用户甚至季节的不同,制定出适合不同车型、不同人群、不同季节和不同地方气候的车险品种,改变当前我国车险产品少、不同车险公司产品极度雷同的现状。例如,保险公司可联手车企,根据产品的故障率,制定更具针对性“延长保修”保险品种,满足车主的用车需求。

  记者了解到,保监会的新政能否很快被车企和车商所认可并积极推广,仍然是个未知数。业内人士分析,即使车商和车企乐于变身为车险经纪或代理公司,是否能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进行推广,是否将保险作为主要的利润增长点,仍然不得而知。

  汽车投保常见误区

  投保不足

  一、购全保时第三者保额不足

  目前由汽车4S店主导的首年车险普遍存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过低的情况。4S店已包牌方式推送的“全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额普遍为10万元~20万元,这与当前的用车需求明显不一致。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建议将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额度提高至30万元~50万元。

  二、不计免赔被忽略

  一般情况下,车损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等均有10%~30%不等免赔额,如果车主忽略了这个不计免赔,在出现问题后将面临赔付不足。一般而言,不计免赔约为原险种保费的15%~20%。如出现事故,这个赔付还是划算的。

  过度投保

  一、保修期内车辆投保自燃险

  一些车主担心车辆自燃,甚至在保修期内给车辆投保自燃险。事实上,如果车辆未进行电路等改装等,保修期内车辆自燃可由车企埋单。

  二、投保额度高于车辆实际价值

  一些车主的车辆在上牌后对车辆进行升级,例如加装了导航等,并以更高的价值投保。如果这种车子新增加的设备投保没有经过与保险公司进行约定,高于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属于不正当得利,这种超过车辆实际价值的投保也是无效的,保险公司的赔付仍以车子原来价值为准。

  三、涉水险被过度夸大

  近年来,涉水险被过度夸大。如果车辆在涉水后,没有二次启动等错误操作的前提下通知救援,涉水所造成的损失仍然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文/记者罗林 图/记者张宇杰)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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