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深圳市拟规定与酒驾司机同车亲属同事或同被罚

2014年07月11日 07:43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深圳交警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修订《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首次提出对酒驾特定同车人进行处罚。

  据深圳交警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醉驾入刑”以来,深圳交警开展的整治行动力度很大,但是单靠交警执法,很难禁绝酒驾。深圳市交警局在执法过程中,也遇到了不少法律瓶颈。

  目前,该局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提请修订上述两个《条例》,包括酒驾特定同车人处罚、儿童不使用安全带处罚等二十余项内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乘客对酒驾纵容、放任的态度助长了酒驾行为的发生,建议对驾驶人、乘车人之间具有上下级关系、父子等亲属特定关系人设定罚则,有利于发挥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评价功能,营造严查、严管酒驾的社会氛围。”深圳交警局相关负责人称。

  此外,针对儿童死于交通事故突出表现在不系安全带、乘坐位置不合理等方面,深圳交警还借鉴上海、山东等地经验,建议对儿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以300元的处罚。考虑到青少年、儿童的成长规律,建议禁止14周岁以下的乘坐副驾驶位、不满4周岁儿童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座椅。

  同时,针对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打电话、看路牌等原因导致慢驶、停驶,严重影响通行秩序的驾驶人,以及单方追逐、挑衅其它车辆,或在其它车辆临近时突然变道,或超越他车后猛踩刹车等行为,拟增设处罚1000元。 (吕绍刚、史维)

【编辑:史建磊】

>汽车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