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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整合电召平台不是收编打车软件

2014年07月18日 08:45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17日从交通运输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交通运输部以办公厅文件形式正式印发《关于促进手机软件召车等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有序发展的通知》,按照“总体鼓励支持、依法规范管理、促进开放共享”的原则,提出促进各类出租汽车电召服务协调有序发展等8条指导性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统一接入管理”等引起社会热议,甚至出现“打车软件要被‘收编’”的说法。对此,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副司长李志强解释,逐步实现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的统一接入管理,实际上是要求将各类电召需求信息在运营服务商自主调度运营以后,再统一在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流转,并不是要求手机召车软件统一合并到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上来调度和运营。

  “这个要求,既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自主调度,也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之间的良性竞争,更不会影响手机召车软件的正常功能。”李志强说。

  《通知》明确规定,对手机召车软件服务商在实行手机召车服务的时候,允许保留手机终端,不再要求统一车载终端。

  在价格方面,《通知》要求,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收费,应当符合当地的出租汽车运价管理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加价、议价。在使用场所方面,《通知》要求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出租汽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不得通过手机召车软件等方式在排队候客区揽客。(记者鲍丹)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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