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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巫小波:电动汽车也应履行三包责任

2014年08月03日 13: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电动汽车在国内已进入实车选购阶段。然而,频发的各种事故让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的质量、如何维权打上问号。对此,质检总局相关人士表示,电动汽车也应履行三包责任。

   碰撞时出现起火、车体做工差、电池寿命短、续航里程短……近期有关电动汽车的各种问题被频频曝光。业内人士指出,电动汽车要想实现大规模推广应用,必须加强制度约束,督促企业把好质量关。

   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处长巫小波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经销商在销售前应该将车型、保修、质保手册、三包凭证、维修网点等相关信息进行备案,并应对消费者随车提供三包凭证,电动汽车也不例外。

   记者采访了解到,无论进口还是本地汽车,在中国市场销售需要满足四方面条件,包括纯电动汽车在内的新能源汽车也是如此。

   首先,所有企业要有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比如美国QS认证,法国EAQF认证,我国为ISO/TS16949认证;第二,要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包括外观、灯光、车轮定位、制动等有关安全性能的实验,同时要提交出厂检验报告;第三,要通过3C强制性质量认证;第四,要履行召回备案和三包备案等相关备案手续。

   “汽车产品只要投放到市场,就必须严格执行汽车三包规定。如果是系统性的安全问题就要召回。”巫小波说,在三包规定这样的“后市场”监管模式下,质量问题决定厂家的存亡,电动汽车企业必须把好产品质量关。(记者郭宇靖、任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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