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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实行买卖标准合同 逾期交车车主可获赔

2014年12月09日 09:46 来源:中国质量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湖北武汉市首份《武汉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正式施行。此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与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联手推出,仅适用于新车交易,其中明确4S店逾期交车可约定违约赔偿。

  随之而来的汽车消费投诉也日益增多。投诉主要集中在延期交车、加价提车、定金不按规退还、合格证延迟提供等问题。原因有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没有认真阅读商家提供的合同文本,盲信销售商的介绍;也有部分销售商提供的购车合同存在违约责任不对等、随意变更车价、将预付款定性为定金、利用不可抗力免除经营者违约责任等不合理的格式条款。

  《武汉市汽车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共有11条,包括了汽车基本信息、价款、支付方式、交付与验收、双方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其中对新车交易买卖双方逾期交车、逾期付款等做出明确约定,除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合同,获得相应赔偿。示范文本后还附有《车辆交接单》,将车辆交付时,消费者应查验的事项全部列入,一方面帮助消费者获得知情权,实现消费信息对等,另一方面帮助留存证据,一旦产生纠纷有据可查。(付 莎)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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