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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 可由开发商、物业等协商

2014年12月31日 07:41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记者符樱 通讯员沈嘉)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律师服务费、房地产价格评估费,今后,这些价格将由市场说了算。记者昨天从湖北省物价局获悉,我省将放开18项价格收费,实行市场调节。

  省物价局人士介绍,此次放开的18项价格涉及5大类,包括新建住宅供电配套工程建设价格、交通运输服务价格、专业服务价格、已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烟叶价格等。

  比如,铁路旅客、货物运输延伸服务和邮政延伸服务等两项收费,由相关经营者根据用户需求以及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情况、社会承受能力等,自主确定具体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可以由开发商、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与业主委员会等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自主定价。此外,代办外国领事认证签证、商标注册认证、土地价格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资产评估服务、税务师事务所服务、律师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等价格,也都被放开。

  物价部门表示,放开价格并不意味着不实行价格监管,相关单位须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和主管部门检查。如果相关单位有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或者经营者和行业协会通过价格协议、价格串通等方式操纵价格,物价部门将依法查处,市民也可拨打12358价格热线举报。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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