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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回应:美瞳隐形眼镜已取得注册证书

2012年01月21日 16: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对于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监局”)日前发布的“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将纳入医疗器械监管”的公告,知名彩色隐形眼镜生产商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视力健”)第一时间表示了欢迎和支持。强生视力健对外发言人余国雄表示,此举将对彩色隐形眼镜在中国的健康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从而确保消费者的眼视力健康。

  据了解,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很受消费者青睐,爱美者将其戴入眼内以装饰和改变角膜颜色。但这种只用以装饰、不具有矫正视力的产品,因不具有预防、治疗等作用,不属于医疗器械,因此一直以来也未被纳入医疗器械的监管范围。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于近期发布有关监管公告,待公告发布后,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一律不得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强生视力健对外发言人余国雄说,针对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取得情况,强生视力健公司已经发表声明,强生美瞳隐形眼镜(包括平光镜片)已通过药监局批准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针对国内有些媒体及消费者经常误将“美瞳”作为彩色隐形眼镜的品类通用名称,余国雄强调:“‘美瞳’是强生公司的专用注册商标,只有由强生视力健经销的具有美容效果的隐形眼镜才能称之为‘美瞳’,而市场上非由强生视力健生产的彩色隐形眼镜(含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均不能称之为‘美瞳’。”

  余国雄表示,消费者在选购彩色隐形眼镜(包括平光镜片)时,应选择经过药监局注册并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产品,并且应到合格的眼镜店或验配机构在专业验光师指导下,经过规范准确的验配及试戴过程选购彩色隐形眼镜(包括平光镜片)。 (记者王薇)

【编辑:曹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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