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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行贿 谁该因受贿被罚?

2012年02月16日 09:2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月14日,据称有审计报告指出,雅芳雇员于2005年向中国官员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支付了数十万美元的可疑资金,以获取中国直销牌照。雅芳中国公司近日表示,对正在调查中的案件不予以回应。(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12版)

  跨国公司、中国行贿……以类似关键词穿插起来的新闻事件,早已让人产生了审美疲劳。被曝光在华行贿的,雅芳不是第一个,也难言是最后一个。当然,像雅芳这样的知名企业在华行贿的确令人遗憾。但值得追问之处在于,类似雅芳这样的跨国巨头为何大胆行贿?更为重要的是,雅芳行贿了,那么谁受贿了,并该因此被惩处?

  面对外媒曝光的,频频发生的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事件,值得反思的是我们的商业环境、法律制度以及市场规则等。试想一下,如果有关部门对行贿受贿监管到位、处罚严厉;如果行贿受贿的办事潜规则不恣意横行,这些跨国公司何以敢于大胆行贿?这恰恰是问题所在。

  一方面,法律惩罚乏力,法规条文不够完善规范。一些跨国公司在国内享受超常规待遇,以至于法律条文落到它们身上,往往如鸡毛般轻飘。或者法律规范不够严谨完善,无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处,这方面导致渤海溢油污染的康菲便是典型的例子。

  另一方面,行贿受贿潜规则的日益泛滥,恐怕是雅芳等公司行贿的另一诱因。试问,办事不行贿行吗?在行贿送礼作为一股歪风大肆流行,成为办事潜规则,抑或成为一种较普遍现象的当下,包括众多国内企业或个人在内,通过“礼品”行贿的雅芳并不是孤例。当然,这反过来也折射出,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的艰难和不易。

  现在,雅芳贿赂门愈演愈烈,副董事长也因此遭到解雇。观望雅芳行贿给自身带来的麻烦,我们不禁要问,对于行贿者能否真正给予严厉追责?这对于市场规则的涤清,与良好商业环境的形成,无疑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一个不可回避的追问是,在雅芳行贿事件中,到底谁受贿了,谁该受到惩罚?如果这个问题不能解答,不知众人会怎么看?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法律的尊严不能被维护,那么贿赂门就不会绝迹;如果商业环境得不到改观,一些企业必得有意或被迫地去行贿。

  □丁洪峰(山东职员)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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