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天津调整“低保”标准:城市520元农村320元

2012年03月18日 16:1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从今年4月1日起,天津将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280元调整为320元。

  除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天津市民政局近日下发的《关于调整社会救助范围和标准的通知》还明确表示,将调整特困救助范围和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价补联动范围。

  其中,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低保标准的130%调整为高于低保标准且低于低保标准的140%。即城市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481元至624元调整为521元至728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144元调整为156元;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81元至364元调整为321元至448元,救助标准由每户每月84元调整为96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5060元调整为5560元。

  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30%调整为低于低保标准的140%。即城市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624元调整为728元;农村价补联动范围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364元调整为448元。(记者周润健)

【编辑:魏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