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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烟草制品将只能使用简单棕绿色包装

2012年08月15日 13:5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澳大利亚最高法院15日宣布,驳回几家大烟草公司的上诉,裁定澳大利亚政府推出的“烟草简单包装法”不违宪。这为澳大利亚今年12月实施“烟草简单包装法”扫清了障碍。

  根据这一法案,所有在澳大利亚出售的烟草制品都只能使用简单的棕绿色包装,包装的大部分面积必须出现大字体的健康警示,而烟草商的名字和商标只能使用简单字体。

  今年4月,英美烟草公司、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等几家大烟草公司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认为“烟草简单包装法”违反了宪法第51条。这一条款规定,议会立法必须“以公平的条件获取资产”。最高法院15日裁定说,最高法院大部分法官认为,“烟草简单包装法”并不违反宪法第51条。

  澳大利亚卫生健康界人士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这是国际健康界的一个重大胜利。

  根据统计,每年有1.5万澳大利亚人死于与烟草有关的癌症或其他肺部疾病。(记者 徐海静)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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