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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限余额系“舍小取大”

2012年09月12日 09:05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简直是“霸王条约”。(9月11日《法制日报》)

  虽然没经过听证等程序,深圳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购药,涉嫌“公权对私权的干涉”。但依笔者之见,在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采取这样的办法其实具有政策善意。

  从某种意义讲,社保卡里的钱是用于“救急之需”,更多是为了满足治病的需要。一方面,专业上讲,社保卡里的钱首先应当保障门诊治疗的需求,而在药店购买非处方药,是用于门诊治疗的辅助手段,这是一个主次之分;另一方面,虽然钱是参保人个人所有,但保障资金安全及使用效率,也是政府应尽的责任。因为无论是个人账户,还是统筹基金,都属于国家统筹的范围,只不过是使用的主体不同而已。在社保资金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这种近乎于内部挖潜的做法,有舍小取大的特殊涵义。

  而更重要的是,这是防止社保资金外流,防止社保卡个人账户非随意支配的储蓄账户,恶意刷卡损害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社保卡”变“购物卡”让管理者头疼不已,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解决良方,也让医保资金损失越来越严重。这样的例子很多,某些城市的药店里就连新生儿用的尿不湿都可“一卡刷”。“无病积蓄、有病治疗”的统筹机制是医保改革的一个方向,医保卡上的资金可以逐年累积下去,最终受益的还是参保人本身,乱刷卡实际上是在透支救命钱。在时下对医保购物难以管理,而个人素质又难以倚重的情况下,通过制度上的变革,当属于一种管理方式的改变,因而用“霸王条款”来形容自然也有失偏颇。 堂吉南充职员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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