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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要求涨工资被停职 涨工资该由谁说了算?

2012年09月14日 10:29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山东菏泽市曹县某国有公司的15名员工要求涨工资,公司负责人将两名员工代表停职,其他13名员工也因向公司提出恢复两人工作的申请而失去工作。

  公司将要求涨薪的员工“炒鱿鱼”,破坏了劳资关系,也违反了相关法律。当然,更深层次的思考在于,涨工资到底应当由谁说了算?

  目前,不少工会由公司组织、经费由公司支持、工会主席由公司任命,使得工会难以代表员工在涨薪的谈判桌上与老板平等博弈。但如果无视劳动者涨薪的合理要求,则是典型的因小失大。事实上,如何把工资上涨当作一种倒逼机制,是体现经济转型的重要一步。

  我们不能把工资增加的希望寄托在一个开明的公司领导身上,而应当着力提高普通劳动者的话语权。这不但需要员工们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工会组织具备独立维权的能力,更需要在工会组织的主导和在广大职工的有序参与下,尽快形成反映劳动者权益的工资决定机制和增长机制。 ——福州·徐娟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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