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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塑化剂送检批次不同遭疑 业内称欠缺说服力

2012年12月17日 16:1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0)

  近日,茅台酒塑化剂超标引发舆论关注。12月10日茅台公司发布其自送检报告称,部分茅台酒被检出含微量塑化剂DEHP,含量低于卫生部551号函中标准。但有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茅台公司自送检产品生产批次与所曝出塑化剂超标酒品批次不同,该检测结果欠缺说服力。

  塑化剂风波蔓延以来,出现了多版本的茅台送检报告。9日,网友“水晶皇”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送检茅台含有塑化剂DEHP残留量为3.3mg/L,而在卫生部551号函中,这一物质的最大残留量为1.5mg/kg。

  10日,茅台公司发布自送产品至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贵州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三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文件显示部分茅台酒被检出含微量塑化剂DEHP,含量低于卫生部551号函中标准,另外多种塑化剂未检出。

  据记者了解,茅台送检的产品为今年7月到11月间生产,而消费者“水晶皇”送检的是今年5月的产品,并不是同一批次产品。

  对此,茅台总工程师王莉表示,“送检至北京和上海的样品均来自当地市场上,主要是8月份以后的产品。”

  茅台集团董事长袁仁国则表示,大家应该相信权威部门的检测结果,不要无端怀疑和恐慌。

  对于这一问题,多位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情况确实欠缺“说服力”。网友邓耀yaoyao表示,茅台在主动送检的同时,还应请公证处与消费者、投资者全程参与,这才是解决这场风波的最好方法。

  针对香港网友送检茅台检测结果为超标,而茅台称国内三批次检测都合格。有网友戏称,此事还得问元芳。(记者 韩肖)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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