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贵阳市物价局:哄抬物价最高罚款50万

2013年01月06日 13:49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不得趁雪凝天气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一经查实,最高罚款50万元。昨日,贵阳市物价局发出警示:贵阳各类经营户尤其是农副产品经营户一定要守法经营,承担起社会责任。

  贵阳市物价局警示经营者,要合法经营,不得搞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旦发现,将根据有关法规严格查处。物价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经营者之间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合谋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通过短斤少两、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采取虚假优惠、虚假降价、价格误导等价格欺诈行为。

  在经营者生产成本或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情况下,经营者以牟取暴利为目的,提高销售价格以及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上涨,提价或涨价幅度超过10%的,物价部门以“哄抬价格”进行查处,最高罚款50万元;对在巡查和检查中发现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乱收费行为,一律先责令改正、暂扣《收费许可证》,按照处罚上限进行处罚;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一律停业整顿。

  记者获悉,贵阳市物价局出台方案,加大对市场物价监管力度。

  根据方案,贵阳市物价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7个工作组,对市场粮油、猪肉、蔬菜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实时监测,及时了解市场价格动态和供应情况。依托生鲜直销店、放心粮油店等平价商店做好平价保供工作,做好平价农副产品“大篷车”进社区工作。

  同时,加大对停车、洗浴、洗车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对趁机乱收费、乱涨价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强化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工作,及时受理、查处各类价格问题的投诉,有效维护市民权益。

【编辑:黄楠】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