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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小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

2013年01月06日 14:46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现在,到税务部门领取发票不需要交工本费了!” 1月5日一大早,沈阳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会计小郑领购发票时惊喜地发现,税务部门不再收取税务发票工本费了。她算了一下,免收发票工本费,企业一年可省下近1000元。这是国家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给纳税人带来的好处。

  继国家出台《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后,去年12月19日,财政部、发改委发出《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型企业进行划分审批,审批年限为一年,上一年度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企业本年度可确定为小型、微型企业,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审批表》,并在企业发票领购簿上加盖小型、微型企业核定章。(主任记者 高薇)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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