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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六方面支持农民合作组织

2013年02月05日 18: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2月5日电 中国财政部5日称,将从农业补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农村人才培训等六个方面对合作组织予以支持。

  据悉,为提高中国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财政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促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强调,中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要将支持合作组织发展作为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的重点;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强化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功能,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进一步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与合作组织发展相融合,加大对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意见》提出,要按照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自愿民主、市场调节、因地制宜、整合统筹、绩效导向的六项原则。力争到“十二五”(2011-2015年)时期末,培养一批“经营规模大、运作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组织,提高农民参与合作组织的比例、改善合作组织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参与农户收入水平。

  《意见》明确,积极推动支农项目与合作组织对接,着重将在田间地头、农村社区以及需要有组织、规模化、成片推进的项目,优先让符合条件的合作组织参与申报和实施。鼓励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更多地开展联系和合作,推广完善“农户+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多种有效经营方式。(财经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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