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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广告争端再开庭 饮料业半年广告花661亿

2013年08月08日 16:0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王老吉和加多宝打来斗去,为的还是争市场。数据显示,饮料广告从未停止增长,上半年饮料广告花费同比大增36%至661亿,一举超越化妆品成为我国广告花费老大,娃哈哈、加多宝、王老吉三个品牌在饮料总体广告花费中的占比接近六分之一。

  6日,因广告语王老吉和加多宝开庭再战,广州市中级法院就广药集团起诉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进行“诉中禁令”听证会,争端背后是双方市场战的再次升级。

  时隔半年之后,广药再次将矛头指向加多宝的广告,对于加多宝公司近期在电视等媒体上广泛宣传的“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凉茶广告语,广药集团和其下属的王老吉公司再次提出质疑,认为加多宝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并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要求加多宝停止使用类似广告语。

  早在今年1月31日,针对加多宝原广告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广州中院最终支持了广药“诉中禁令”的申请,即在法院最终审理公布之前,加多宝公司需暂停使用该广告语,并更换所有涉及该广告语的包装和一切宣传行为,加多宝因而将广告语更改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

  对于“诉中禁令”,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表示,“诉中禁令”用于广告语本就罕见,而两次都用在同一个企业身上将是绝无仅有的案例。我国法律中“诉中禁令”源自WTO,是一种保护性措施,主要针对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方面的争端。“诉中禁令”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利益,防止侵权行为的重复或预期发生,但因为是未经审判先予执行的以裁定而非判决形式下达的临时行为保全措施,因此,“诉中禁令”法律适用条件相当苛刻,最高人民法院为防止其被申请人和法院滥用造成被申请人难以挽回的损失专门出台要求“诉中禁令”应审慎适用的审判意见。

  上次换广告 加多宝损失十亿

  “如果广州中院支持广药申请,加多宝必须撤销所有全国投放的硬广、终端宣传物等,直接损失将超过10亿元。”加多宝集团品牌管理部副总经理王月贵表示。

  该公司表示,在1月31日的“诉中禁令”后,加多宝撤换全国范围内数量众多的电视、报纸、杂志、网络和户外广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王赟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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