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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兰州曝3亿"非典型"集资巨案 20亿地产陷股权纠纷(2)

2013年08月09日 09:5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去向不明的集资款项

  朱国尧一方向《经济参考报》记者提供的一份的审计报告显示,在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来源一项上,从2006年到2013年,包括朱国尧、叶成岳等在内的5名股东(原先6名股东中的一位2006年已经退出)共计向公司投入资金58979万元,其中来自朱国尧的有16笔共计51652万元,来自其他3名股东陈良同、陈建忠和陈松汉的资金则分别为2364万元、2455万元和2549万元;叶成岳则在期间产生了两笔借款,分别为21万元和20万元,即投入资金总计-41万元。兰州军区五里铺干休所的一位工程师以及该项目施工方浙江中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在该项目中,叶成岳并没有进行过投入。

  也就是说,2010年末以“诚意金”形式进行的3亿元的集资款项,并没有实际投入到该项目的建设中去。那么,这些集资去向如何呢?朱国尧一方提供的材料称,2012年3月,叶成岳同公司的两位股东秘密签署了《股权转让交易流程确认书》,叶成岳以此前的3亿元集资款项,向两人支付了约1.5亿元获得两人名下的股权,叶成岳彻底掌控了永瑞公司的股权。7月27日至29日期间,记者试图就此事向叶成岳当面进行求证,对方没有接受采访。8月5日,记者再度就此事通过短信向叶成岳进行求证,截至发稿,仍未收到回复。8月6日,记者再度与叶成岳联系,希望以公函形式进行求证,对方则拒绝提供传真号码。

  而在这宗数额庞大的民间集资案件背后,则是两个浙江商人反目成仇的故事。朱国尧彼时为永瑞公司第一大股东,并长期担任法人代表,叶成岳则为公司总经理。同为浙江老乡,在公司成立之初双方并无矛盾,但一纸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背后潜藏的巨大利益,却将双方彻底推到了对立面。

  2011年10月12日,为了干休所改造项目融资便利,朱国尧与叶成岳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朱国尧将其持有的永瑞公司25 .5%股权以25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叶成岳。然而,就在签署协议之后,令朱国尧始料不及的是,叶成岳立即向兰州市工商局提起法人代表变更的申请,准备彻底获得永瑞公司控制权。10月25日,朱国尧及其他4名股东召开股东紧急会议,宣布撤销10月15日的股东会决议,并宣布收回送报兰州市工商局有关股权变更的材料,但叶成岳拒绝在这份文件上签字。至此,双方关系宣告彻底破裂。

  针对集资款项的用途,王优银律师则表示,如果将支付的定金挪作他用,没有投入到相关项目,有可能构成非法集资或者集资诈骗。

  两个“永瑞公司”继续对峙

  朱国尧和叶成岳之间的股权纠纷,不仅给参与集资的人员最终能否获得承诺中的商铺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也把甘肃、兰州两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得焦头烂额。

  在叶成岳申请法人代表变更后,兰州市便出现了两个“永瑞公司”,并都宣称自己合法。而在冻结了股权变更很长一段时间后,由于双方存在的股权纠纷,2011年10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向工商局发出冻结股权变更的协执;10月27日,兰州市工商局据此驳回叶成岳的变更法人代表申请。2012年9月,甘肃省工商局终于下达了行政复议决定书,要求“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7日内重新作出决定”。由于在领取该文件的过程中同甘肃省工商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2013年4月9日,朱国尧被起诉涉嫌抢夺公文罪。2013年7月19日,兰州市工商局下发《关于恢复甘肃永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审核通知书》,通知书称,因朱国尧涉嫌抢夺公文被取保候审,出现了继续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定禁止情形。

  针对永瑞公司股权纠纷仍然存在的情况下启动法定代表人变更程序,《经济参考报》记者前往兰州市工商局了解情况。兰州市工商局办公室一位王姓主任称,将依法行政、严格程序、稳妥处理,并表示该案已经由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办理。记者随后前往兰州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该分局局长谢志强对记者表示,目前该案尚未有结果,不能接受采访。7月29日,兰州市工商局向记者提供的书面回复称,7月26日该局已经依法审查了永瑞公司2012年9月20日提交的申请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拟任法定代表人无法律禁止情形,故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尽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完成永瑞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但围绕“兰州创意国际商贸城”的争夺远没有终结的迹象。在兰州,两个永瑞公司,一个位于天水中路,一个位于东岗东路,仍在遥遥对峙。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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