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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沿海发展优惠政策将扩大覆盖面

2013年08月20日 11:32 来源:中国财经报 参与互动(0)

  -省财政今年将继续筹集支持沿海地区加快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

  -省“四税”超基数全返政策,将扩至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唐山海港开发区

  -省级权限范围内,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设施用海,免征海域使用金

  -开通沿海地区发展政策咨询、资金拨付、项目申报的绿色通道

  -全省80%围填海计划指标将用于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和临港产业发展

  -海域使用金减缴、返还政策也将扩大到整个沿海地区

  -筹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沿海地区环境建设

  本报讯 全力打造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需要资金保障、政策扶持、服务提效。日前,全力打造河北沿海地区率先发展增长极推进会议上提出,今后几年内,河北省此前制定的加快沿海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将进一步扩大覆盖面。

  “今年,省财政将继续筹集支持沿海地区加快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河北省财政厅厅长邢国辉透露,河北省从去年开始实施的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省“四税”超基数全返政策,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秦皇岛临港产业园区、唐山海港开发区从今年开始也将享受同样政策。另外,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对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公用航道、公共港池、防波堤等设施用海,免征海域使用金;其他新建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按40%减缴。

  邢国辉表示,河北省财政在加大对沿海地区投入的同时,将进一步转变投入方式,采取资本金投入、投资基金、打捆整合、按绩效奖补等措施,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开通沿海地区发展政策咨询、资金拨付、项目申报的绿色通道,努力为沿海地区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税政策和资金支持。

  “今后,全省80%的围填海计划指标将用于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和临港产业发展。”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绍廉介绍,按照集中力量发展临港产业的要求,今后,河北省原来只用于曹妃甸区的支持政策将扩大到整个沿海地区,即对区域建设用海规划内,没有具体建设项目的已填成区域,在省审批权限内可不占用围填海计划指标进行收储、确权。

  另外,海域使用金减缴、返还政策也将扩大到整个沿海地区。河北省将对以申请审批方式出让海域使用权,且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新建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省留成部分40%减缴,40%返还项目所在市、县(市、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以来,河北省积极申请国家级环保专项资金,筹措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用于沿海地区环境建设。河北省环保厅厅长陈国鹰介绍,今年,已下达或拟于近期下达省级排污费资金10961万元,专项支持秦、唐、沧三地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改善。2013年,河北省已争取中央财政环保专项资金5122万元,用于支持三地流域水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等。另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国家将于近日下发。(宗禾)

【编辑:程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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