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这些年我们遭遇的通信霸王条款
近日,长沙律师刘明以消费者身份将中国移动长沙公司告上法院,矛头直指手机上网套餐流量月底清零不合理。8月18日,湖南省律协原定邀约当地三大电信运营商负责人,就“手机上网套餐月底清零是否合法、公平”进行公开辩论,却因后者缺席而改为专家研讨会。
这也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广大网友痛斥通信等行业“霸王条款”,高呼“求胜诉”,甚至要求将三大运营商均列为被告。
上网流量月底清零被指“霸王条款”
今年6月,刘明在长沙移动营业厅办理手机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7月结束后,还剩92M流量,等到8月,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这92M没用完的流量全部清零了。
“我花钱买的流量,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刘明认为移动公司这种做法不公平,于8月初在长沙市天心区法院提起诉讼。他提出三个请求:一是返还或补偿已被清零的流量,二是停止未来的清零行为,三是赔偿其调查取证产生的300元费用。
刘明说,办理套餐时,协议书只写着20元包150M上网流量,开始时间为2013年7月1日,并没有标注必须在一个月内用完。根据市场交易原则,只要支付了20元,移动公司就得提供150M的流量。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翦宜喜分析,如果上网流量是免费赠送的,清零是可以的,如果上网流量是出钱买的,清零的做法就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因为这给用户造成了损失。“强行要求一个月内使用完,属于限制用户的使用权利,违反了契约自由权利。”
清零是因套餐优惠和行业惯例?
8月16日,涉事的长沙移动公司从最初的沉默转为公开回应:套餐优惠是目前各运营商的主要促销手段,而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不结转至次月也是国内外电信业的通行做法。
长沙移动市场部负责人解释,运营商推出的上网流量套餐是一种设时限的优惠举措,一般有多档,套餐内包含的上网流量比非套餐来说要优惠很多。客户如果不想使用套餐,也可以选择标准资费,选择权属于客户。
长沙移动还说,目前,绝大部分国家和地区运营商对流量套餐的使用时间都有严格限制。如美国的韦里孙(Verizon)、英国的沃达丰(Vodafone)等,也主要采用套餐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流量套餐也都是当月套餐内剩余业务量在月底自动失效。
但据了解,国外也有很多电信运营商的电话、流量套餐的剩余部分可以累积到下月使用。经济法专家、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漆多俊表示,外国即使有流量清零的惯例,也有充分的市场竞争。而“我国通信行业,受到的监管不够,服务、质量、价格均不行。”翦宜喜也指出:“套餐是一个合同契约,不能用套餐来掩盖契约自由的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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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们遭遇的通信霸王条款
实际上,除了流量清零,我国通信行业的“霸王条款”比比皆是。
一、通话、短信、上网等各类套餐的剩余量到月底均会清零,而超出部分则需额外付费。
二、充值卡过期视为客户自动放弃卡内金额。如果没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话,卡内话费自动失效。
三、在其他增值功能业务扣取费用不足时,月租用户的所有服务全部停止。月租套餐一般只包括通话、短信等基本服务,用户还可能会购买彩信、彩铃、手机报等增值服务。
四、擅自变更套餐收费标准。各大电信运营商会不定期、单方面更改套餐收费标准,消费者没有任何议价能力。
五、捆绑销售。在申请宽带开户时,消费者被运营商要求捆绑开通固定电话和手机业务,否则无法开户。
六、自动开通免费体验,赠送服务到期后未经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潘洁 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