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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解新消法:商家倒卖顾客电话号码将受严罚

2013年12月05日 10:33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年3月15日施行,个人信息保护纳入规定

  商家倒卖顾客电话号码将受严罚

  “您好,请填写一份顾客调查表,留下您的电话和住址,可以成为我们的VIP。”在购物时,时常会遇到有商家客气地“讨要”自己的个人信息。可没过几天却发现手机里每天充斥着各种广告信息,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电话号码被卖了。

  昨天下午,杭州众多商家参加了由杭州市消保委组织的新消法解析会,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逐一讲解新老消法的对比变化,帮助商家“吃透”新消法。对于时下消费者电话号码倒卖现象,邱宝昌表示,明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后,商家未经同意,把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出售牟利,将受到严惩。

  倒卖顾客电话号码商家将受严罚

  新消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把消费者隐私权保护纳入,增加消费者肖像、姓名、隐私等个人信息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是新消法一大亮点。”

  邱宝昌表示,现行消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9项权利,但没有隐私权等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近年来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变得非常突出,垃圾短信、垃圾邮件充斥每个人的手机,已经成了挥之不去的“顽疾”,有的已经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的生活和休息,甚至人身财产安全。

  “今后商家一旦贩卖消费者个人信息,根据新消法第56条规定,将由工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十倍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听到如此严苛的处罚,台下不少商家睁大了眼睛。

  6个月内新车出毛病由商家举证

  买来的新车,开了不到三个月就出现自燃。消费者找到商家,商家一口咬定“谁维权谁举证”,消费者一下陷入维权无门的境地。新消法实施后,这样的事情将会大大减少。

  “汽车自燃的原因很多,有的是油品问题,有的是内部电路不好,很难说清。如果消费者举证,鉴定机构为数不多,一些偏远省份总共才一两家。有的商品购买才几千元,但鉴定费高达几万元,消费者根本吃不消举证。”邱宝昌称,新消法对汽车、计算机、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等耐用商品的举证有新的调整。

  新消法规定,遇到上述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而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耐用商品在设计生产时就是要达到8至10年甚至更长的使用年限,产品本应拥有这样的质量和性能。在刚使用的前6个月内出现瑕疵,应让商家举证。商家如果觉得维权困难自然会找消费者协商处理。这个新规定改变了很多生活中的维权难。”记者 高丽莎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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