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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春运期间市内公交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2014年01月06日 10:4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为加强春运期间旅客运输价格管理,昨日,东莞市物价局向市内各客运企业、各汽车客运站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运价管理政策,并做好道路客运票价备案。针对以往节假日公交乱收费频繁出现的情况,市物价局强调,春运期间市内公交票价一律不得上浮。

    市物价局要求,各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须于1月10日前完成道路客运票价备案工作,各企业、站场制定的道路客运票价不得在政府指导价外另行加价,燃油附加费的启动和收取标准要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交通运输厅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各企业、站场要规范客运站场收费行为,严格按照《广东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收费和自立项目收费;同时认真落实政府指令性客货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执行政府指令性运输的经营者,不得在政府定价的范围外收取费用,不得借机抬高价格。

    针对以往东莞市内公交票价、特别是跨镇公交逢节必涨的收费乱象,市物价局在此次特别强调,2014年春运期间,全市核心城区城巴、小巴、镇内公共汽车、跨镇公交、出租汽车、轮渡等公共交通票价一律不得上浮,各客运企业要严格按核定的票价标准执行。

    为保障上述要求落到实处,春运期间,市物价局将组织力量,深入客运站场等客源集中地,对春运期间道路、水路客运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有关客运企业、客运站场严格执行客运票价管理的各项规定。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该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严肃查处,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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