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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青松:是谁将公务员变为“售楼员”?

2014年02月07日 15:29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春节前夕,在山东省C县某政府部门工作的刘娜(化名)接到了一项重要任务:2014年,必须介绍自己的亲戚或朋友,至少在县城内购买两套新建商品房。否则,她可能被停发工资。在这个县城中,很多公务员都接到了类似的卖房任务,这是以往从来都没发生过的事情。(2月7日中国新闻网)

    读了此则消息,笔者只能感叹自己孤陋寡闻,公务员怎么还有售楼的任务?若如此,相关公务员不是成了售楼员吗?

    公务员售楼是典型的公权滥用。楼盘销售属于企业行为,与公务员何干?再说,房屋买卖讲究自由,任何人不可能强行要求别人买房,公务员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别人买房?他们如何能完成这飞来的任务?到底是谁在命令公务员售楼?要求公务员帮企业推销楼盘是出自私人“交情”,还是出于公事?相关发令者应亮出决策依据。

    要求公务员售楼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房地产老板的面子为何这样大?只要是吃“县财政”这口饭的人,大都被分派了“任务”。让这么多人“荣幸”地升格成售楼员,其间有没有巨大的私利驱使?

    公务员没法完成售楼任务,只得自掏腰包,“要完成这项任务,只需到项目售楼处与销售人员协商,以一定的成本将其客户‘购得’,变成经自己介绍购房的‘亲友’,即可交差。”“通常只要花500元就能买到一个名额,比起罚款要划算得多。”其中,500元的费用被谁抢去了呢?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别人卖楼赚大钱,却让公务员面临被罚甚至被停发工资的危险,逼得公务员掏钱给别人的肥肉上添膘。

    事实证明,要公务员售楼是招臭棋,公务员根本没法完成这分外的任务,只得自己忍痛“献血”,加重了公务员的经济负担,很多公务员包括其他吃财政饭的人,其工资本来就很低,逼他们掏钱给别人销楼,于心何忍?如此“霸王政策”,是否该追责?

【编辑:黄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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