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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贪贿大案案值超千万元

2014年03月24日 10:5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记者章宁旦本报通讯员韦磊

    2013年,广东省立查涉嫌贪污贿赂犯罪案大案占九成,数量居全国第一;被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59人,其中厅局级干部31人,同比增长八成多。

    “我们坚持行贿、受贿犯罪同等查处,2013年立案侦查行贿案457件487人,占贿赂案件立案人数的30.48%,同比大幅提升。”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陈伟雄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据介绍,去年查办的31名厅局级干部,从涉案罪名上来看,全部都有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从发案环节上来看,大部分是利用职权,在土地审批、出让、开发以及工程建设、商业贿赂领域从事权钱交易行为;从涉案金额上来看,全部为超过100万元以上的大案,有的受贿金额甚至超过千万元以上。

    陈伟雄介表示,近几年查办的反贪案件呈现出大要案所占比例高、窝案串案依然突出、贿赂案件比重增大、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明显增多、民生领域案件比例大、犯罪嫌疑人逐渐年轻化六大特点。

    “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的驱使下,上下勾结,内外勾结,职务犯罪群体化趋势更加突出,往往是查处一点、牵出一线、挖出一串。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查办区城管局原局长刘晓金案件中,一并查办了包括城管、药监、医保等系统人员在内的系列窝串案20件20人。”陈伟雄说。

    去年立查的案件中,涉嫌贿赂占立案人数的68.09%,占比逐年上升。主要原因是涉案人员掌握实权,其中很多是党政领导、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门的一把手,对各种资源和利益分配握有公共权力,因此容易成为行贿的目标。

    “一些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与不法经营者勾结,以牺牲国家公共利益为代价,大肆索取收受贿赂,以权换钱,以权索钱。”陈伟雄说,除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土地开发等传统商业贿赂领域犯罪仍然高发外,拍卖、出版传媒、烟草、殡葬、园林绿化行业等新领域贪污贿赂犯罪也在不断增多。

    另据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去年立案侦查发生在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嫌疑人1994人,其中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以及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等领域查处案件较多。此外,广东近年来立案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犯罪嫌疑人中,35岁以下人员占了相当比例。

    陈伟雄认为,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腐败的主体、形态、领域、手段等都在发生明显变化,腐败行为的隐蔽性、利益链条的延展性、贪腐手段的多样性和智能性更加突出,一般性腐败、严重性腐败和深层次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尤其是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地处沿海又毗邻港澳,贪污贿赂犯罪利益链条跨省市、跨区域、跨国际等地域性特征明显,作案手段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特点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执法环境深刻变化也给反贪带来一系列新的挑战。

    据悉,广东全省检察机关今年将重点查办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执法司法权等实施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惩选人用人、执法司法腐败;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国土资源管理等资金密集行业,水利、环保等国家重点投资领域,以及铁路、交通、电信等垄断行业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妨害全面深化改革、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反映强烈的借改革之机进行权钱交易、中饱私囊的案件,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此外,继续在全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及查办和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查办征地拆迁、医药卫生、教育科研、招聘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三农”补贴、扶贫救灾以及社会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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