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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普通话须三甲?河南省法制办称非硬性要求

2014年03月30日 09:1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今年4月1日以后,河南省公务员普通话水平要达到三级甲等以上?近日,一条有关公务员普通话水平的规定,引发了网民的讨论。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将于下月正式施行,其中一条规定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该规定引发了网民的讨论。

    河南省法制办回应说,河南的规定以提倡为主,并非硬性约束,会讲普通话与讲群众语言不矛盾。河南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处长闫俊山也表示,这个标准仅是“原则要求”,并不与考核挂钩,公务员要面对的不仅只有当地群众,还有外来客人,会说普通话应成为公务员基本技能。

    闫俊山说,大多数省份都已出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是倒数第二个出台实施办法的省份。其他省份也有类似规定,并非河南独有。(新华)

【编辑:种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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