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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全国统一登记作用有几何?

2014年05月09日 10:1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国土资源部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试点工作,南京、郑州、宁波、杭州、南昌5个城市在列。一时间,部分城市二手房市场状态焦灼,宁波等城市甚至被认为有可能发生二手房市场的抛盘潮。

  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未来经济生活可能会有哪些影响?湖南元端律师事务所专业财经法律专家团队认为,从目前各方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预期来看,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房叔”、“房姐”浮出水面,甚至进而发生全国性的房价下跌。但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基础和配套性制度建设来看,其影响可能会低于预期。

  不动产登记制度并非一个新制度,在《物权法》颁布之前,采取房地产登记制度来作为产权变更、转让的标志性规范,实际上是一直存在的,而目前的进步是在于进行全国性的统一,而这个统一的大前提和大背景,是由于产权登记和信息资料的多部门统计、多头管理和地区分割,导致信息的不公开、重复、错漏,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不动产权属确认机制的良好运行,因此进行全国性统一登记就具有了现实需要。从这一角度来看,揭露腐败、压低房价并非不动产登记的目的,而只是它的“副产品”。

  随着统一登记的展开,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完善,包括从最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都可以看出,大量的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已经传递出清晰的立法意图,未来对于个人信息(包括财产和人身信息)的保护,是会随着时代的进步而更为完善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是为了“证明产权、明晰产权和保护产权”为主要目的的。因此未来可公开的信息,根据目前《物权法》的规定,仅仅是“本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查询。

  湖南元端财经法律专家团队判断,进行不动产全国统一登记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最终是要建立一个能够提高登记效率、保护产权法律效力的综合性框架,而对于反腐和房地产价格的影响,可能较为有限。

  (记者 曹开阳 整理)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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