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5%国企新招岗位应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
2014年07月24日 09:1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新招录职工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择优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此外,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按照本科生不低于50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编辑:秦辰】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成都警备区司令部联合下发意见,要求国有企业新招录职工应拿出15%的工作岗位,择优录取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此外,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含大学新生和往届毕业生),按照本科生不低于5000元、大专生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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